宁波创业政策汇编|什么时候,申报什么补贴,一目了然

  常有人问:

  “怎样才能享受小微企业季度30万免税的政策?”

  “我符合条件吗?怎样有效通过政策申请?”

  “我可以申报哪些项目?什么时候可以申领补贴?”

  于是易创联合无中生有在开年给大家整理了一份《宁波创业政策汇编》,申报条件从简至难。

  如果你在宁波创业或想来宁波创业,请一定要收藏好了!

  针对“政策文字这么多,我看不明白”的创业者,请大家加无咖菌为好友。本周日晚易创总经理李佩将在群内在线解析政策、现场提供咨询。

  ps:无咖菌将实时发布政策信息,提醒大家!

  人社普惠政策

  在甬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

  对申报时企业正常经营且带动就业1人以上的,在宁波创办小微企业(任法定代表人)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助。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补贴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创业场租补贴

  在市辖各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的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在甬高校在校生,在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外租赁经营场地,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租赁协议,实际经营满1年的,补贴标准为经营场地年租金的20%,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次不超过12个月,不超过3次。

  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2012.1.1后新创办的企业,新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为其缴纳基本三险满1年的,补贴标准为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满1年以上不足2年的按1年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 元,职员在同一家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2012.1.1后新创办创业实体,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村级电商负责人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三险满1年,申报期月均纳税额500元(含)以上(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人员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负责人不受本款限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首次来甬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市辖各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6个月以上女40至50周岁、男50至60周岁被征地人员的,依法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三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三险最低标准之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被招用人员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本市户籍劳动者、在甬高校和宁波生源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的,可申请每人不超过1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贷款利率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实行全额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贷款贴息

  中小微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享受每招用1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贴息。其中,科技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全额贷款贴息,其他企业享受50%贷款贴息,贴息标准按基础利率执行,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专利资助

  (一)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为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不超过0.6万元;非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不超过0.3万元;

  (二)对有效期6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第7—9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30%;有效期9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第10—15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50%;

  (三)个人、企事业单位在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后,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

  1.在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不超过5万元;

  2.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不超过1万元;

  每件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地区。个人同一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企事业单位同一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税收减免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降为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认定已取消,按认定要求自备证明材料)

  研发费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

  已备案为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来自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毕业生,或者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具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必要的研发条件和稳定的研发投入,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应用的科技成果由创业团队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政府给予不超过50万元无偿资助,一般20万元左右。

  科技创新券

  入驻县(市)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在孵企业,入驻经备案的众创空间或创客服务中心的创客(或团队)以及经备案公布的创新型初创企业,可以申请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用于抵用一定比例的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科技服务费用。

  甬股交挂牌、融资奖励

  ①县(市)区对企业挂牌奖励兑现标准≥优选板股份公司每家60万元、成长板股份公司每家40万元、成长板有限公司每家20万元、创新板企业每家1万元。

  ②县(市)区对企业融资奖励兑现的标准不低于:面向专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股权融资按融资额3%,面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股权融资、私募债券融资和股权质押融资按融资额2%,单家企业融资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原25%)。(可能力度不大,但规模小会容易报,如果规模太大财税局会考虑财政税收收入),上市增加15分、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分。

  认定条件: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术服务;6、新能源与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19宁波“3315系列计划”

  宁波市3315计划

  团队奖励:A类2000万元、B类1000万元 、C类500万元;最高1亿元。

  个人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入选团队带头人、成员通过宁波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的,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0万元资助。相关商业银行授予最高20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经认定后再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在甬购买住房的入选团队带头人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泛3315计划”

  团队奖励:A类500万元、B类300万元 、C类100万元;对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个人奖励:50万元人民币。入选团队带头人、成员通过宁波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的,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经自主培养升级成长为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和特优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除外)的,分别给予人才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在甬购买住房的入选团队带头人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3315资本引才计划”

  团队奖励: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额度可达2000万元;对重大人才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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